AI 外呼的成本已经不是问题了,合法才是
一分钟一毛多,一台设备一天能打一千五通。成本已经不是决策变量,「未经同意」四个字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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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4 节0.12 到 0.16 元一分钟。一台设备一天能拨 800 到 1500 通。
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2026 年 7 月 28 日的报道,这是 AI 外呼的真实价目。
价格降到这一步,"要不要做"这道题的性质就变了。它不再是一道成本题。
一、先把账算给你看:成本已经不是决策变量了
按上面这两个数,做一次量级演算。
假设每通电话刚好聊满一分钟(实际时长因人而异,这里只是为了看量级,不是行业均值):一天 800 通,通话费 96 元;一天 1500 通,通话费 240 元。
一天不到两百块钱,覆盖上千个陌生号码。
这个数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"省钱"这个动机,在这件事上已经失效了。
以前老板问的是"一个电销一个月工资加提成多少,AI 外呼能省几个人"。这道题已经不用算了,两边差着数量级,怎么算都是 AI 赢。所以凡是还在拿"降本"当卖点跟你谈 AI 外呼的,谈的都不是你真正的问题。
你真正的问题是:这一千五百通电话,打出去之后会发生什么。
成本趋近于零的时候,一件事的约束条件就会从"你付不付得起"变成"别人受不受得了"。这不是道德感慨,是很实际的账。号码被大量标记之后,它就不只影响外呼这一条线:你的客服回访打不通,你的售后确认打不通,你自己拿这个号加微信也加不上。你花 200 块买来的产能,可能顺手废掉一条你花了三年养起来的联系通道。
所以这篇文章后面不谈价格了。价格这一栏已经没有决策价值。
二、电话响起来的那三秒,对面在想什么
做增长的人得先想明白这件事:接到陌生推销电话的人,在前三秒判断的到底是什么。
不是"你说的东西好不好"。三秒钟听不出好不好。
他判断的是两件事:你是谁,你怎么拿到我号码的。
这两件事在他脑子里其实是一件事。如果他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把号码给过你,那么无论你后面说什么,都被归到同一个抽屉里——"不知道从哪弄来我电话的人"。
这就是为什么"话术优化"在这类电话上收益极低。大家不是不信你的产品,是不信这通电话的来路。来路不明,话术再顺也只是把挂断时间从 5 秒延到 8 秒。
再往下一层:被打扰的人做的不是"这次不买"这个决定,他做的是"以后都不接"这个决定。前者是一次转化的损失,后者是一个人从你所有触点上永久退出。
这是负复利。你每天打 1500 通,就是每天在给这个负复利添本金。
反过来看那些接得下去的电话,共同点也只有一个:对方能在三秒之内想起来自己跟你是什么关系。他在你们店里买了台空调,还在等师傅上门,这通电话就是他在等的那件事。它不需要话术,因为它在他那儿本来就有位置。
还有一层账,很多人没算进去:接到这批电话的人里,有一部分是你的老客户。他们的号码在你手上完全合法,但如果这批号码被混进同一个批次里群发式地拨出去,他们接到的是一通听起来跟陌生推销一模一样的电话。你等于用同一个动作,把已经攒下的信任和还没建立的信任一起消耗掉。老客户的容忍度不是无限的,他只是暂时还没有拉黑你。
所以真正要优化的不是话术,是这通电话在对方那里有没有一个位置。有位置,前三十秒不用解释来路,直接谈事情本身;没有位置,前三十秒全花在自证清白上,还不一定证得清。
大家不是不接电话,是不接自己没有预期的电话。
三、第二十四条把线画在哪
法律层面,这条线画得比很多人以为的靠前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四条:未经消费者同意,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。同一条还写了后半段:消费者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或者商业性电话的,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、便捷的取消方式;消费者选择取消的,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。
请注意这句话的结构。它是一句默认禁止:不打是常态,打是例外,而开这个例外的钥匙只有一把——对方的同意。换句话说,这通电话的发起权,得在对方手里。
同意得是他自己给的,而且给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在给什么。除此之外的都不成立。它不是"打之前先说明来意"就能补的,也不是"结尾加一句退订"就能抵的。它管的是打出去之前那一刻,而不是打通之后怎么说。
这一条把整个决策链条翻了个面。
以前的问法是:我一天能打多少通。
该问的是:我手上有多少个已经点过头的人。
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设备决定的,你花钱就能买到 1500。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你过去所有经营动作的总和,花钱买不到。
这句话在增长上还有一层意思:既然可打的量取决于攒下来的同意量,那"获取同意"这个动作,就得被前置到成交、到店、加微信这些环节里去,而不是等到要打电话的时候才想办法。这是一个触点设计问题,不是一个采购问题。
还有一个顺序问题常被跳过:打之前,先想清楚这通电话打完之后,对方要做什么。如果你答不上来"他挂了电话之后,下一步该点哪里、该等谁联系、该在什么时候收到什么",那这通电话就不该打。同意只是准入,有下一步才有转化。一通没有下一步的电话,哪怕对方确实同意过,也只是白白花掉他给你的那一次额度——而这个额度,一个人一辈子给你的次数是有限的。
四、可以打的清单,和不能打的清单
把上面那条线落成两张清单。
可以打的(对方已经给过同意,或者这件事本身就是他要你做的):
- 1已成交客户的发货、到货、上门时间通知。这是他在等的信息。
- 2用户在你自己的表单或小程序里主动留了号码、并且勾选了愿意接受回访的,按他勾选的范围回拨。
- 3已经明确授权的售后回访——授权动作要发生在交易环节,不是打电话的时候补一句"您介意吗"。
- 4对方主动打给你但没接通的回拨。发起权本来就在他手上。
- 5用户自己预约的服务提醒:预约到店、预约上门、预约试用。
不能打的:
- 1买来的号码库。无论中间转过几手、包装成什么名义,都没有同意这一环。
- 2从群成员、通讯录、名片扫描里扩散出来的号码。加过你不等于同意接你的营销电话。
- 3把一次表单填写当成永久授权。他半年前留号是为了拿一份资料,不是为了从此接你所有的品类推荐。授权是有范围和有效期的,范围和有效期都由他定,不由你定。
- 4"9 秒之内挂断不算骚扰""只要不推销只做问卷就不算"这类自我安慰。第二十四条管的是有没有同意,不是通话时长,也不是话术包装。
- 5老客户名单拿去推毫不相关的品类。他同意的是这件事的售后,不是你新开的那条线。
还有第三张清单容易被忘:已经同意过的人,也必须能随时退出。 第二十四条的后半段写死了两件事——你要给一个明确、便捷的取消方式,对方一旦选择取消你要立即停。所以每一通合规电话的结尾都得有一句可执行的退出指引,而不是一句"有需要再联系我们"。
还有一个动作要一起改:把"是否愿意接受电话回访"这个勾选,从合同附件的小字里挪到成交动作的正面,让对方看着它勾。放在小字里,法律上或许说得过去,但对方隔几个月根本想不起来自己勾过——想不起来的同意,在电话接起来的那三秒里,等于没有同意。 这两件事在法条上是两回事,在转化上是同一回事。
接下来说代价,这一段比清单重要。
照这两张清单执行,你的可拨打量会掉到很小。 一台设备一天能打 1500 通的产能,你可能只填得满几十通,甚至更少。买设备的人会觉得亏——买了一千五的产能,只用了个零头。
但这件事的方向本来就反了。可拨打量本来就不该是被填满的产能,它是你经营质量的读数。它小,说明你手上真正给过同意的人不多,这是个诊断结果,不是设备的浪费。
定性地说:合法清单里的电话,接通之后不需要花前三十秒解释来路,谈的直接是事情本身;而买来的名单,绝大部分时间花在自证上。前者的分母小,但分子里几乎没有无效通话;后者分母大,代价是把整个号码和品牌一起消耗掉。这两种打法的转化口径根本不是一回事,不能放在一张表里比。
什么时候不该做 AI 外呼:如果你手上根本没有攒过同意——没有成交客户名单、没有留资表单、没有预约记录,那么这件事对你来说不存在合法入口,先别买设备。这套只有在你已经有一批"记得你是谁"的客户时才划算;如果没有,那你要解决的是前面那个获取同意的触点,把钱花在那儿比花在外呼上有用得多。
同一个方向上还有一篇《你的智能客服不用怕这条新规,但你的"拟人化销售陪聊"要怕》,讲的是另一条容易被误读的线,可以接着看。
本文事实来源
可自行复核- 1
AI 外呼真实单价 0.12~0.16 元/分钟、单台设备日拨 800~1500 通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,2026 年 7 月 28 日,中国新闻网转载
- 2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78 号,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布,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)第二十四条:未经消费者同意,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;消费者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或者商业性电话的,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、便捷的取消方式;消费者选择取消的,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。
